法治政府 |
國家改革事項 |
改革事項內容 |
法規規章規定 |
調整適用情況 |
施行日期 |
1 |
優化破產企業土地、房產處置程序 |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因債務人資料缺失或第三方機構(如設計、勘察、監理等單位)不配合竣工驗收等情形導致無法辦理竣工驗收的建設工程,經委托有關專業機構對工程質量進行安全鑒定合格后,可辦理不動產登記。 |
《浙江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十一條 竣工的建設工程,業主應當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工程竣工驗收條件進行竣工驗收。 未經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擅自使用。 業主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內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備案。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文件作為房屋產權登記或工程移交的依據之一。 |
在杭州市暫時調整適用《浙江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一條有關規定,允許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因債務人資料缺失或第三方機構不配合竣工驗收等情況導致無法辦理竣工驗收的建設工程,經委托有關專業機構對工程質量進行安全鑒定合格后,可辦理不動產登記。 調整后,杭州市明確可直接進行工程質量安全鑒定建設工程的條件,加強對工程質量安全鑒定專業機構的管理,確保相關建設工程滿足質量安全要求。 |
自《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省人民政府在杭州市暫時調整適用〈浙江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浙江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的決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
2 |
取消企業內部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的考核發證及強制檢定 |
企業內部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調整為企業自主管理,不需計量行政部門考核發證,也不再實行強制檢定,但應滿足計量溯源性要求。 |
《浙江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 第十一條第一款 下列計量器具依法實行強制檢定;未經檢定、檢定不合格或者超過檢定周期的,不得使用: …… (二)企業、事業單位和省有關部門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 …… 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企業、事業單位和省有關部門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準用于內部計量校準;但是,其最高計量標準應當經計量主管部門考核合格。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省有關部門的最高計量標準,未經計量主管部門考核合格用于內部計量校準的,由計量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
在杭州市暫時調整適用《浙江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四十五條有關規定,允許企業內部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由企業自主管理,不需計量行政部門考核發證,不再實行強制檢定。 調整后,杭州市加強對企業自主管理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的指導和事中事后監管,確保滿足計量溯源性要求,確保計量標準準確。 |
自《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省人民政府在杭州市暫時調整適用〈浙江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浙江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的決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
3 |
優化常用低風險植物和植物產品跨區域流通檢疫申請流程 |
試點城市明確以本城市為調入地、必須經過檢疫的常用低風險植物和植物產品的檢疫要求,并在“全國植物檢疫信息化管理系統”和“林業植物檢疫管理信息系統”中進行公示,調出地植物檢疫機構根據公示要求進行檢疫,并出具檢疫證書,企業在收到檢疫合格證書后即可調運。改革后,調入地植物檢疫機構按職責做好對檢疫證書的查驗審核,并完善復檢制度,嚴格把好植物和植物產品跨省調運的檢疫關。 |
《浙江省植物檢疫實施辦法》 第八條 種子、苗木等繁殖材料的調運(包括郵寄和隨身攜帶),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縣(市)內憑產地檢疫合格證運銷。 (二)調出縣(市)的,調出單位或個人應憑產地檢疫合格證和調入地的縣以上植物檢疫機構簽發的調運植物檢疫要求書,在調運前5日向所在地植物檢疫機構申請檢疫;未取得產地檢疫合格證的,調出單15日向所在位或個人應在調運前地植物檢疫機構申請檢疫,并交納調運檢疫費。所在地植物檢疫機構應按規定程序進行檢疫,未發現植物檢疫對象的,發給植物檢疫證書。其中產地檢疫費與調運檢疫費不得重復收取。 (三)從外省或省內外縣(市)調入的,調入單位或個人應事先征得所在地植物檢疫機構同意,并向調出單位或個人提出檢疫要求,經調出地的縣以上植物檢疫機構(外省需經省授權的縣以上植物檢疫機構)檢疫合格,發給植物檢疫證書后,方可調入。調入的植物除不得帶有全國植物檢疫對象外,還不得帶有本省補充的植物檢疫對象。必要時,調入地植物檢疫機構有權進行復檢;復檢中發現植物檢疫對象的,禁止種植;無法進行除害處理的應予銷毀。 (四)調入單位或個人應將植物檢疫證書(正本)保存2年備查。 |
在杭州市暫時調整適用《浙江省植物檢疫實施辦法》第八條有關規定,允許從外省或省內外縣(市)向杭州市調入必須檢疫的常用低風險植物和植物產品時,取消調入單位必須事先征得所在地植物檢疫機構同意并簽發調運植物檢疫要求書環節,由調入地植物檢疫機構在相關信息系統公示和更新檢疫要求。調出地植物檢疫機構根據公示要求進行檢疫并出具檢疫證書,企業在收到檢疫合格證書后即可調運。 調整后,杭州市及時公示和更新常用低風險植物和植物產品的檢疫要求,并做好對檢疫證書的查驗審核,完善復檢制度,嚴格把好植物和植物產品跨區域調運的檢疫關。 |
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